南京近日对全市34家搬家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提出了新的规定,严禁擅自改装搬家运输车辆,违者由县级以上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定要求,从4月起,南京市所有搬家运输车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出现擅自改变栏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的行为,凡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搬家运输车辆的应尽快恢复,对已加装的搬家运输标志牌由经营者自行拆除。对于擅自改变车厢长度、栏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的搬家运输经营者,将进行处罚。
规定搬家车辆严禁擅自改装
作者:Admin来源:本站点击: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